法院判例

南京法院判例:工程长期停工总包不得以业主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付

原告与被告签订《施工合同》,双方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承建的某公园一期项目景观绿化工程,合同暂定总价为2,111,912元,固定综合单价计价,各阶段工程款的支付以业主已向被告支付各阶段工程款为前提,因业主内部程序工作耽搁造成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的,不构成被告违约。

业主 法院 判例 总包 法院判例 2025-10-05 20:49  3